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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房东违约中介是否有责任 |
文章类型:招聘信息 浏览次数:1562 加入时间:2010-09-07 09:17:12 出处: 打印该页 |
疑点:9月29日,刘先生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了余杭区某商品房,房屋建筑面积86.53平方米,总价为44.5万。房东委托中介办理房屋产权三证,约定三证办出后3日内双方签署《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刘先生向中介公司缴纳了1万元定金。《购房协议书》约定违约方要支付违约金15万元。
10月房交会后,房价涨了好几万。房东单方面将交易价格上涨至50万元,刘先生不接受。房东就单方面毁约,继续将房屋挂牌出售,且拒绝支付违约金。中介将办好了的三证交还给了房东,让刘先生去领回1万元定金。
刘先生想弄明白,中介这么做有没有责任?
释疑:二手房买卖中,中介的活动能否最后促成签约具有不确定性,并非完全由中介的意志决定。中介与买卖双方签订的是居间合同,根据居间合同的规定,在中介方无过错的情况下,无须对买卖双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中介的义务在于提供真实的信息,为双方达成交易提供服务。
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目前市场上有中介代业主收取定金的情况。购房人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或者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其赔偿损失,在选择赔偿时只能在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中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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