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共有:
注册会员:3 位
新闻资讯:72 条
求职信息:10 条
招聘信息:44 条
家政信息:12 条
房产信息:57 条
|
|
|
当前位置:潜山皖国劳务房产网 >>> 政策法规 >>> 资讯详情 |
银行对做按揭贷款的个人有什么要求 |
文章类型: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1606 加入时间:2010-09-05 23:25:04 出处: 打印该页 |
一般来讲,您所购楼盘项目的开发商会指定一家或几家银行作为贷款银行。从申请条件来讲,银行要求所购楼宇应为楼盘封顶、地价缴清、相关手续完备、工程验收合格的楼宇,应满足有关部门核发房地产权证的所有条件或房地产证已经办妥,并且应具有较好的地理位置和变现能力的商品房。同时,借款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及其收入证明;签定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预售合同;有我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从贷款额度和期限上讲,如果您买的是新建商品房,则:1、住房贷款借款人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2、所购住房为一手楼时,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购入价格的80%。住房贷款的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
如果您购买的是二手房,该住房的已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0年,并且已经办好房产证且房屋结构良好不存在任何纠纷或问题,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净值或购入价格两者中低者的70%。住房贷款的最长期限不超过20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