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名:  密 码:  类 别:    
       ★ 潜山皖国劳务房产网重装上阵!(2012-10-1)     
  服务热线:0556-8288177   1445332896
  首 页 关于我们 求职信息 招聘信息 家政信息 房产信息 殡葬服务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房产资讯 人事代理 在线留言  
  本站共有:
  注册会员:3 位    新闻资讯:72
  求职信息:10 条   招聘信息:44
  家政信息:12 条   房产信息:57
 

  
  
  

 
类 别 
区 域 
房屋类型 
户 型 
所在楼层 
面 积   -  
价 格   -  万元
所处位置 
  当前位置:潜山皖国劳务房产网 >>> 家政信息 >>> 资讯详情
什么是双方共有房屋产权?如何明确产权?
文章类型:家政信息 浏览次数:1423 加入时间:2010-08-29 11:38:44 出处: 打印该页
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

  由于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因此,在处理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也应分为两种情况:

  (1)处理按份共有关系的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按照两个所有者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也按份额分担义务。按份共有的双方均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任何一方不经他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房屋,且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获得权。

  (2)处理共同共有关系的双方房屋产权时,由于两个所有者对房屋者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承担共同的义务,在这种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擅自处分房屋均属无效。当这种关系终止时,按照友好、协商的原则对房屋产权进行处理。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处理;无协议的,根据等分的原则进行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房屋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处理。

关于我们   荣誉资质   广告服务   企业文化  服务范围   交易流程   本站声明   联系方式   房源发布   客户留言
Copyright @ 潜山皖国劳务房产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咨询信箱:1445332896@qq.com 
备案号:皖ICP备11006820号  技术支持:新雨网络
后台管理